依据《安徽省城市房地产开发运营办理办法》(省政府第129号令)、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办理规则》(建设部第77号令)、《房地产生意办理办法》(住建部、发改委、人社部令第8号)以及其他有关房地产类企业资质办理规则,我局对近期请求房地产企业资质(资历)申报材料来了检查,现将检查定见按规则程序予以公示。
本次公示时刻为:2022年6月6日-2022年6月10日.任何相关的单位及个人如对房地产企业申报资质(资历)状况有贰言的,均可向我局反映状况。单位反映状况需加盖公章,个人反映状况要签署实在名字并留下联络电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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