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据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办理规则》(建设部令第54号)、《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办理的有关法律法规》(云南省住宅和城乡建设厅第23号)等相关规则要求,依照行政许可程序,下述企业已经过初审,现予公示:
公示时刻为:2023年11月2日至11月8日,如对公示的企业有贰言,请向我局反映。告发或反映的状况应脚踏实地,附详细案例、内容。以单位名义反映状况的应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状况的应署实在名字和联络电线。
主办: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,通讯地址: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,告发邮箱: